| 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每年9月前后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六、项目流程时间表
12月上旬开始申请
1月下旬申请截止
2月-3月评审
4月录取
9月开始攻读博士学位
七、留学期限及费用安排
被录取人员将于9月派出,留学期限为5年。
本奖学金的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美国哈佛大学共同负担。每个奖学金将包括生活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学费、健康保险费等。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
八、咨询方式
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联系人:杨祥义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3119传真:010-66410637
E-mail:xyiyang@csc.edu.cn
九、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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