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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年过四十后,猛然觉得一辈子为人打工无趣,遂决定自己开业做老板。几年下来,风风雨雨也经历不少,仅在中国城租办公室,便身经不少奇怪之事。
开业时向一个婚介所分租,进门处敞开的一个小间。看房时环境很安静,婚介所老板也很热情,又处在一幢簇新的办公大楼内,朋友就付定金不签约租下。
头几天倒相安无事,来客还算有礼。因为门是大敞的,询问者借洗手间钥匙者不少。朋友遂与婚介所老板商量,可否将门关上。老板不同意,怕来客看不到她坐在里面,还反过来教育我友:这样才会带来更多人气,促进生意。碍于面子,朋友也就未再坚持。
有一个周六,因客人的一份文件要当天做完取走,朋友只有加班。不得了,这一天可是见识各色人物。从早上十点,便陆续有人报到,或高谈阔论,或打情骂俏,每个人都是高八度的大嗓门;到下午时分,聚集的全是一班中年以上的男子,分享如何去找按摩小姐;到晚上八点,又来一批人马,打开音响,开始唱起卡拉OK。后来才知,周六的卡拉OK是要唱到十一点大楼关门时才会散伙。
实际上,这家婚介所倒不失为全能的小区服务中心,开门将近十四个小时,来者囊括三教九流,且逗留时间任意。朋友计算机有密码锁住,别人无法使用。而电话就常被使用。虽然本地电话都在月包计划里,但还是担心被恶意盗用。加之,办公室来的闲人太多,即使加墙封上,也无法阻挡里面传来的声浪。朋友遂又开始寻觅新办公室。
此时正巧有一位女士要与我友合作,将其租下的一小办公室转租。朋友搬入之前一再强调:一定要与房东确认是否可转租,对方答没有问题。可第一天搬入就觉房东脸色不对,但找电话公司来装电话时,他也没吭声。到第四天,朋友在里面打了几个电话后,房东才说这房间是不许转租。彭友解释说二房东某女士已确认可转租。而房东却说,某女士只说我朋友是她的秘书。找出租约查看,上面没限定不可转租。
结果告到小额法庭。虽然某女士一再劝我友留下,但我友不愿每日在紧张气氛里工作,第五天就迁走。后来听说他们庭外和解,可朋友的电话初装费(两百多元)却打了水漂。某女士初时保证一定退回,但她刚开始还肯接电话,后来就连电话都取消。
随即朋友又向一贷款公司分租一小间,前八月都相安无事,到第九个月时,办公室却遭窃,文件柜全被撬开。二房东在里间装上摄像头,神色非常紧张,特别叮嘱不要给大房东开门。问发生何事时,又不肯明确回答,同时打电话给一些部门举报大房东的违规之处。后从管理员处得知:大概是其欠了大房东一万多的房租,被勒令月底迁出。原先二房东在本楼租的是面积小一半的房间,半年前换到大房间时,原租约未重做,只是加附件;交房租时只交小房间的租金。而大房东忽视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收了几月的旧租金后,可能才被发现。于是就出现开头的那一幕,可能是想找租约。后来听说大房东已将二房东告到法庭。
经过这几番波折,朋友后来决定只找独立房间,不再与人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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