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慈眉善目的我过任何海关都是快捷﹑顺当,但自“牛肉干”事件起,每次回来美国,海关都不放过我。拿我当走私犯一样对行李彻查,使我狼狈不堪。有次我忍不住问他们:“WHY ME﹖”(为什么总是我) “因为你有前科”。敢情我入了他们的黑名单!
今年八月我从上海回来,进海关时,一位华裔官员用广东话跟我说:“趁你的行李还没检查,老实告诉我,你有没有带肉类,有的话马上拿出来,我不给你罚单。如果查出来有肉类,罚款将会很高”。算大家都是中国人,怪可怜见的,他先给个警告。我指天戳地说:“没有,还敢?”。但他还是查个翻天覆地,中国人知道中国人狡猾而不可信,尤其像爱占便宜的“八婆”的我。最后,我问他:“你们这么对我穷追不舍,何时了?”他说:“至少三次入境没犯法记录后”。从法律的观点上来说,我这属不属于是另类的所谓的“假释犯” 啊?
前些日子,在“美女作家”曾宁家的花园PARTY 上,有位文友带来牛肉干请大家吃,还说:“刚从四川带来的”。电线杆子上插鸡毛——好大胆(掸)子!我马上把我的“惨痛的牛肉干”经验告诉她。一场朋友,不能见死不救,对吧? |